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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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严肃财经纪律 永葆清廉本色”教育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9日 14:18 来源:作者:刘雁南

 各学院、各部门、绥德师范校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严肃财经纪律”、“过紧日子”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维护财经秩序,形成“守住财经纪律高压线”的长效机制,让“讲纪律、守规矩”成为常态,现就开展“财经纪律 永葆清廉本色”教育学习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财经纪律 永葆清廉本色”为主题,以学习宣传学校各项财务制度为抓手,突出纪律教育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深入开展牢固树立财经纪律意识、强化经济责任、熟知财务制度、领会政策法规精神等的学习宣传和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以优良的党风、清廉的政风确保各项财经纪律执行有力,促进“清廉榆林学院”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时间

2022910

三、活动内容

(一)集体学习。各单位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严肃财经纪律”“过紧日子”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严控三公经费及一般性支出的通知》《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榆林学院经费预算管理办法(修订)》《榆林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榆林学院财务报销管理办法(修订)》和《榆林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通过学习,引导广大教职工强化理论武装、增强财经法纪和廉政意识,提升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专题视频。财务处针对预算编制、项目管理、经费使用、财务报销、个税申报等经济业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廉政风险防控点,以学校财务制度为依据,选派多名业务骨干录制系列专题小视频,精准推送,用图表、案例、数据等生动直观的方式为大家宣传讲解,提高广大教职工的学习效率和效果。

三)专项治理。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含科研项目负责人),以近年来在巡视、巡察、审计等报告中反映的财经纪律问题为线索,以学校财务制度为依据,严肃认真自查各单位(项目)在预算编制、项目管控、经费使用、财务报销、个税申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科学细致务实的整改方案,与教学科研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用好手中的权力,管好手里的经费,主动适应新形势,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自觉遵守财经纪律。

(四)重点检查。在自查整改基础上,对有具体举报线索、群众反应强烈、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自查整改不认真的单位,财务联合审计等部门进行重点检查,对违纪违法行为移交纪委。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类经济业务产生的发票已实时嵌入税务系统,校内所有报销业务都已无缝对接财政云系统,税务、财政可以随时抓取开票信息和报销数据。因此,各单位(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财经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活动的开展,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对本单位的财经纪律教育做出安排部署,确保全员覆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踊跃参加活动,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二)明确工作职责,全面统筹推进。各单位(项目)负责人要进一步强化职责,明确工作责任,要将财经纪律学习教育作为下半年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肩负起领导责任。单位(项目)负责人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强化督查指导,推动责任落实。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财经纪律学习教育活动安排部署,密切结合学校实际,做好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学习、自查和整改工作。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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