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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财务报销专项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9日 16:15 来源:作者:

2021年11月26日,我校在逸夫楼报告厅召开财务报销专项工作会议。会议由财务处处长卜耀军主持,副校长张晓出席。各学院各部门负责人、科研副院长和财务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卜耀军结合当前学校财务报销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详细解读了《榆林学院财务报销管理办法(修订)》(【榆林学院发〔2021〕9号】)文件精神。他指出,单位(项目)负责人是经费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对经济业务负全责,切实担负起“谁经办、谁签字、谁负责”的经济责任制度;全校上下要建立、强化全员预算意识,严格落实“无绩效不项目、无项目不预算、无预算不支出”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人务必要严格把关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保证报销票据的合理性、合规性,杜绝虚开发票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发生,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报销。

张晓副校长在总结讲话时强调,学校召开这次财务工作专题会议,就是为了贯彻落实省纪委抽查通报、巡视组检查反馈和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和省教育厅最新政策要求,理顺学校报销流程,夯实经济责任制度,让广大教职工厘清账务、用好资金,进一步提高财务报销规范性和资金安全性。希望大家,一是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广大教职工一定要提高认识,站在讲政治的角度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报销。各学院、各部门及科研项目负责人一定要强化经济责任意识,认识到自己是所管经费的第一经济责任人,对所签字的所有项目负全责,一定要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的严抓、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落实,一定要夯实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不得伪造虚假活动套取资金,否则一旦被发现,将会按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绝不手软。二要从守规矩的硬度,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报销中一定要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规章制度,一定要以省纪委抽查通报为戒,以巡视组反馈要求和省教育厅、省审计厅最新规定为准,坚决杜绝虚开发票、“突击花钱”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坚决杜绝奢靡之风,一定要守规矩、讲制度,不越“雷池”半步、不搞“豪华”、不讲“排场”,切实做到反对浪费、厉行节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要有转作风的决心,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财务处一定要与各学院、各部门和科研项目负责人加强沟通,及时把报账有关规定广泛宣传,把报销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向项目负责人反馈到位,把问题前移,以顺利推进经济业务的资金支付。各学院、各部门和科研项目负责人也要提高认识,积极配合财务处的工作,认识到规范报销不是为了“卡”人、“卡”事,而是为了科学合理用好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