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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推荐选拔2012年陕西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参加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年06月05日 08:08 来源:作者:财务处

陕财办会〔2012〕33号

为了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促进会计人才培养,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陕财办会〔2011〕5号)精神,现将我省推荐选拔2012年全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参加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二)在中央管理驻陕企业(含中央管理驻陕金融企业,下同)和省属大中型企业担任分管财务的企业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其副职,或在上市公司中担任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并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三)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3年以上;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国家合格标准。
(四)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能够阅读英语资料。
(五)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12年10月);身体健康。
二、培训对象的选拔
(一)正式申报。申请人按要求填写《陕西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2012)》(附件及表格可在“陕西会计”(www.snkj.gov.cn)网上查阅、下载或复制)一式两份,并提供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发表的期刊号,发表专业著作的封面和封底复印件,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及相关外语能力证明文件复印件等。所在单位要认真组织对填表人所填各项目及所附资料、照片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的审查确认,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要求齐全(并附申请表电子版),其中包括本人的书面申请、本人及所在单位详细的联系地址及电话。申报材料由中央管理驻陕企业、驻陕上市公司、省国资委及其所属大型企业、中央驻陕主管单位直接报送省财政厅,也可按驻地报市级财政部门转送,或经单位审查(或办理有关推荐手续)后由本人直接报送,所有材料于7月31日以前上报省财政厅。
(二)选拔笔试及面试。省财政厅负责组织申报2012年陕西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人员选拔笔试。笔试使用财政部统一题卷,范围为会计、企业内部控制、企业管理综合知识和英语。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2012年10月28日上午8:30 — 12:00,。地点:西安。具体考场和考务安排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由财政部组织有关专家阅卷,省财政厅根据笔试成绩,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届时,面试名单将在陕西会计网上公布,省财政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面试人员。
面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认知、策划和决策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及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气质风度、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20分钟,初步定在2012年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省财政厅根据笔试、资料审核、面试3项成绩合计,按照成绩高低及择优录取原则确定考察对象,通过函调方式,征求用人单位意见,并据此最终确定入选学员名单。2012年陕西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班招生人数初步定为40人。
三、入选人员的后续培训
2012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班拟于2013年适当时机开班,具体培训方案另行发文通知。
四、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已申请参加2012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的人员,可以不再申请参加2012年陕西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的培训。未入选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的,自动纳入省级领军人才选拔序列,但本人有特别要求的除外。
(二)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陕西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推荐选拔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指定专人负责,在管辖范围内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挑选会计领军人才培训对象,切实把素质高、品德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人员选拔上来。
联系单位:省财政厅会计处
联系人: 杨建国
联系电话:(029)87611481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