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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推荐选拔参加2012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02日 22:50 来源:作者:财务处

为服务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公立医院发展,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坚持依法理财、精于经营和财务会计管理的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会计人才,建立适应新时期的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领军人才队伍,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的通知》(财会[2012]6号)精神,现将我省推荐选拔参加2012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医疗卫生机构专门班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二)在三级甲等医院或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三级以上(含三级)医院担任分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部门负责人及财务部门科级以上业务骨干,具有开拓创新意识、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驾驭政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三)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较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从事医院财务会计工作6年以上。
(四)具有一定的英语水平,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
(五)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除个人自愿申请外,中央驻陕主管单位、省级财政部门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或其他形式高层次会计人才培训的,可参照上述条件推荐2—3名优秀学员或高级会计人才参加培训选拔。
二、培训对象的选拔
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2012年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实施方案》(见附件)所规定的选拔对象、选拔条件及选拔程序,负责组织考生报名、材料审查和选拔考试(笔试)。有关要求如下:
(一)正式申报。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2012)》(一式两份,可在“陕西会计”www.snkj.gov.cn 网上下载或复制)外,并须提供所填列的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发表的期刊号,发表专业著作的封面和封底复印件,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及相关外语能力证明文件复印件(附医院资质复印件)。所在医院要认真组织对填表人所填各项目及所附资料、照片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的审查确认,由医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在申请表封面“备注”处标注“推荐”二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申报材料要求齐全(并附申请表电子版),其中包括本人的书面申请、本人及所在医院详细的联系地址及电话。申报材料可报市级财政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转送,也可由医院直接报送,或经医院审查后由本人直接报送,所有材料于6月30日以前上报省财政厅。
(二)选拔笔试。按照财政部的安排,省财政厅将组织2012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人员选拔笔试。笔试由财政部统一命题,范围为财务会计、预算管理、行政管理和英语。其中,财务会计重点考察考生掌握、运用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实施成本核算与管理的能力;预算管理重点考察考生掌握、运用国家有关预算管理政策和制度开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控制、决算编制等的能力;行政管理重点考察考生掌握、运用行政管理知识实施单位内部控制、绩效(考核)管理、资产管理、财务风险管理等的能力。笔试为闭卷考试,时间:2012年10月28日上午8:30 — 12:00。地点:西安。具体考点和考务安排届时通知。
(三)选拔面试。笔试结束后,由财政部组织有关专家对试卷及申报材料进行审阅,并从中确定参加选拔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名单将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网站上公布。届时,财政部或省财政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入选面试的人员。选拔面试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命题,为结构化测试,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认知、策划和决策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及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气质风度、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20分钟。选拔面试初步定在2012年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培训对象。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资料审核、面试三项成绩合计,按照成绩高低,择优录用的原则确定考察对象,通过函调方式,征求用人单位意见,并据此最终确定入选学员名单。2012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医疗卫生专门班招生人数初步定为40人。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根据财政部的安排,2012年全国会计领军人(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医疗卫生机构专门班将于2013年5月开班,培训周期为6年,分为集中培训和跟踪管理两部分。首次集中培训为半个月,时间为2013年5月,地点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具体开学时间和要求,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通知学员。
四、培训方式
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通过建立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全面培养的提升培训对象的综合素质(详见附件2)。
五、培训费用
学员在培训期间的食宿费自理,可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标准给予补贴。培训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由国家会计学院专项经费解决。
六、有关事宜和要求
凡未入选国家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的考生,省财政厅将划定省级分数线,并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省级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的人选,参加省级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推荐选拔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指定专人负责,在管辖范围内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挑选会计领军人才培训对象,切实把素质高、品德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人员选拔上来。
联系单位:省财政厅会计处
联系人: 杨建国
联系电话:(029)87611481
二0一二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