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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税率表及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2日 10:24 来源:作者:

  

一、劳务报酬所得定义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计、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个人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

二、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劳务报酬所得税率表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20000

20%

0

超过20000元至50000

30%

2000

超过50000

40%

7000

 

 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取得为一次,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按次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收入额≤4000元)-800

 (每次收入额>4000元)x1-20%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案例说明

某人年内共取得5次劳务报酬,分别为3 00010 00022 00030 000100 000要求计算各次应缴纳的所得税税额。

分析如下:

第一次:(3 000800)×20%440

第二次:10 000×(120%)×20%1 600

第三次:22 000×(120%)×20%3 520

第四次:20 000×20% +[30 000×(120%)-20 000 ×20%×1.55 200

第五次:20 000×20% 30 000×20%×1.5+[100 000×(120%)-50 000 ×20%×225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