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年04月11日 10:31 来源:作者:曹课兴
关于调整榆林学院财经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榆林学院党发〔2013〕29号
各院系、各部门: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教财[2012]488号)和《陕西省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办法》(陕教财2013[9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2013年10月11日党委会研究决定,对榆林学院财经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主 任:赵红星
副主任:张富林 张 晓
成 员:刘 葵 陈梦涛 韦随才 尤 飞 白振飞
尚爱军 杨存义 郭 江 张 雄 刘彦峰
司雪侠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财务处,主任由财务处处长张晓兼任。
榆林学院财经委员会为学校常设工作机构,监察处、审计处、工会经审委、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后勤与基建管理处、财务处、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科研处主要负责人为财经委员会固定成员,若上述部门负责人出现调整,新任负责人自然成为委员会成员。法律顾问和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或经济学教授)人员若有变动,由财经委员会提出建议。
特此通知。
中共榆林学院委员会
201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