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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9年校内综合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04日 11:03 来源:作者:


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陕西省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办法》和《榆林学院预算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为做到对学校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重点、各单位业务工作与财务预算的融合,以增强预算的可靠性和准确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经学校研究,编制2019年预算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工作重点,确保经费安全高效使用,以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稳步推动榆林大学建设。

二、编制原则

2019年校内综合预算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安排、保证民生、保证运转、综合平衡、兼顾发展、绩效引导”的原则编制。

三、编报要求

1、细化预算内容、提高预算准确性对各项支出须精确到具体经济科目(详见预算指南),原则上不允许编列“其他支出”;继续实施行政性公务支出“零增长”,重点控制公务接待、公务运行、出国(境)、会议、培训、出差等支出;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单位水电、纸张、耗材、绿化、保洁、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控制运行成本,推进节约型单位建设。

2、严格控制预算规模,节约办学资金。机构与岗位职责未变的单位,预算项目与对应额度,原则上不得突破2018年年初下达的额度;机构合并的单位,预算总额,原则上不得突破合并前各部门上年预算额度总和,同时根据岗位职责,申报具体项目;新成立的部门,根据岗位职责,申报项目;对于因新增工作任务需增加预算项目的,须提供上级部门或学校相关立项文件依据或批示意见等资料。

3、参照《预算指南》,认真申报。办公费、差旅费、学生活动费和毕业设计费等定额项目,请参照《预算指南》中相关计算公式,核定额度。在填报过程中,各单位上报的基础数据(教职工人数、学生人数等)原则上以2018年12月底为准(合并、新设等人员变化较大的部门,以实际情况为准)。

4、如实申报收入预算,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中、省、市财政专项和创收收入的单位,根据经费来源和项目用途据实编制相关收支预算。2019年严格实行“无预算不开支”的预算管理理念。

四、申报流程

1、日常运行经费预算

各单位严格按《榆林学院院系(部门)日常运行经费预算申请表》和《榆林学院院系(部门)日常运行经费申请汇总表》要求填列,支出必须细化编制到具体支出科目(见预算指南),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报送财务处。

2、项目建设费预算

各单位结合业务实际,按照《院系(部门)项目建设费控制额度及其归口负责部门一览表》中所列项目内容如实向归口职能处室填报《榆林学院项目建设费预算项目立项申请表》及《榆林学院项目建设费预算项目立项汇总表》,支出必须细化编制到具体支出科目(见预算指南)且附项目申报书,编制完成后须经部门(项目)负责人及主管校领导签批报归口职能部门;经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主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财务处。

五、申报时间

1、报送时间。请各院系、各部门于2019年1月16日前,将审批过的预算表,报送至财务大厅预算科。

2、部门预算资料获取方式:所有申报材料均可在榆林学院财务处网站“下载中心”、“财务处预算群(群号:92260692)”和“榆林大学群”“文件”中下载。

3、为方便工作交流,请各单位预算员务必加入“财务处预算群(群号:92260692)”。

4、未尽事宜,请与财务处温芳、刘媛联系(联系电话:3893637)。

附件1:《校内预算单位基础信息表》

附件2《榆林学院基本运行经费预算项目汇总表》

附件3:《榆林学院基本运行经费预算项目申请表》

附件4:《榆林学院专项经费预算项目汇总表》

附件5:《榆林学院专项经费预算项目申请表》


榆林学院财务处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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