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年11月30日 10:04 来源:作者:
关于做好2018年年终财务决算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院系):
为确保我校政府会计制度顺利衔接以及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对年终财务决算的要求,现将2018年年终财务决算准备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为完成本年度财务收入预算任务,保证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到账,请有关部门(院系)将应缴收入在12月15日前缴入学校基本账户。各部门(院系)不得截留收入或私设“小金库”,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上报学校。
二、为确保年度预算收支平衡,各部门(院系)应严格按照年初下达的校内综合预算方案执行本年预算,确保支出科学合理。
三、各部门(院系)有尚未报销或与外单位未结算的款项,请尽快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在12月15日前办理报销业务。
四、有借款的教职工请于12月15日前办理还款手续。各部门(院系)负责人应督促借款人在规定时间内还款。前款未清后款不借。在规定时间内确实无法还清的,请在2018年12月15日前,向财务处提交经过相关部门(院系)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审批过的书面说明、还款计划和支撑材料。对逾期不报且无正当理由的,将从借款人的工资和绩效工资中扣还。
五、请国有资产和实验室管理处在年终前与财务处核对账务,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六、因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工作和年终财务决算需要,从2018年12月15日起,财务处停止对外报账业务。
请各部门(院系)协助做好上述有关工作,并转告相关人员。
财务处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