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年12月10日 17:33 来源:作者:曹课兴
为规范个人代开税票行为,根据《榆林学院财务报销程序及管理办法》(党发{2014}2号)文件中关于个人代开税票的规定和近期在报销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经学校研究,对个人代开税票业务作如下规定:
1.即日起,有个人代开税票需求的部门(项目),业务经办人须在开票前认真填写《个人代开税票申请表》(在财务处网站下载),并履行相应审批手续。
2.请各位老师严格执行个人代开税票申请表“备注”栏中所述各条要求;
3.对未履行审批手续而自行代开税票的,责任自负。
榆林学院财务处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