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年04月18日 09:51 来源:作者:
各院系(部门):
为了进一步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文件精神和新的预算管理办法有关“据实预算”、“预算绩效考核奖励”的规定,分配2014年度基本运行经费时,本着“鼓励各院系(部门)开源节流、提高业务创新积极性,减少公务开支、加强教学科研经费投入”的思想。因此有些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办公费、差旅费等基本运行项目严格根据实际需要预算,实际需求经费额度低于部门预算分配表中“定额标准”,切实贯彻了“据实预算”“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为了倡导与奖励这种行为,经学校研究,在预算调整时将给予这些单位一定额度的绩效奖励,用于安排该单位教学、科研、学生等活动的创新业务项目,且额度不低于其节约经费差额。
基本运行经费分配时,以“定额标准”为上限控制额度。有些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办公费、差旅费等公务项目的预算高于上限额度,学校按 “定额标准”进行了核减,这些单位学校将不给予补差奖励。
为了促进内涵式建设,在2014年度预算中,学校加大了对教学经费的投入力度。2013年度预算经费1050万,本年度下达1458.6万,同比增长39%。有些事业发展专项经费例如实践教学、教改项目、精品课程建设、专业建设、考研奖励等项目,还须各院系(部门)以项目的形式向教务处申报。且往年发放的班主任津贴,列支到学生处班主任专项费用中,有关教师的各类津贴补助核算在人事处人员经费中,这些经费不在本年度教学经费中包含。
希望各单位今后节约办公费、差旅费、会议等公务开支,加大对教学、科研、学生等业务项目费用的投入,真正做到据实预算、管好用好资金。
榆林学院财务处
2014年4月16日